浦城县新冠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 新冠肺炎疫情防...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现对减少人员聚集、加强返乡人员管理等规定如下:一、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1.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倡导在现住地本地过年。2.减少人员聚集。按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3.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提倡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同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批,并由村(社区)委员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二、对返乡人员加强疫情防控管理1.从公告之日起至春运结束(3月8日),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乡,并提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体现,应及时向村(社区)报告,由120转诊县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就诊。2.所指返乡人员是指从外地返回浦城的人员,主要包括:一是跨省份返乡人员;二是来自本省内可能出现的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三是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3.核酸检测建议提前在出发地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无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应在返乡后第一时间自费到县医院、县中医医院检测机构检测。4.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追究责任。浦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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