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pclxw 发表于 2021-2-1 18:57:33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浦城县城区春节期间限燃烟花爆竹通告

为营造文明美丽、舒适祥和的节日环境,展现整洁靓丽、干净有序的城市形象,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预防燃放安全事故,顺应市民的新向往,现就城区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限制燃放时间每年春节期间(除夕至正月十六)。二、限制燃放区域五一三路、皇华山路、兴华路、兴浦路、仓北路、民主路、梦笔大道、四贤大道、梦笔山路、正大路、江滨路、盛丰路、南浦北路道路两侧范围内。三、集中燃放区域设置(一)有规范化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居委会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指定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二)无规范化物业管理的小区(老旧小区)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居委会指定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四、禁止在街道、社区指定的集中燃放区域以外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五、安全燃放要求(一)燃放的烟花爆竹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按照燃放说明以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二)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三)烟花爆竹燃放后,燃放人应当及时清理、安全处置烟花爆竹废弃物。(四)如遇空气重度污染,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必须停止销售,市民应自觉停止燃放烟花爆竹。(五)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六、监督与管理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七、其他事项(一)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禁放烟花爆竹。(二)公职人员应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提倡公职人员不燃放烟花爆竹。(三)倡导全县企业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四)大力宣传致浦城人民的环保倡议书,形成自觉文明维护环境质量的良好氛围。八、本通告由浦城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今生爱丽 发表于 2021-2-1 22:22:57

非常讨厌放鞭炮,吵死了,也不安全,最主要污染空气!!强烈要求全国禁放禁生产烟花爆竹!!

普陀山 发表于 2021-2-1 20:26:15

干脆都禁放,莲塘路在五一三和盛丰路之间,能放,囧。。。

周瑞武 发表于 2021-2-1 21:06:03

应该禁放,环境污染太大。

大户人家 发表于 2021-2-1 21:06:23

外面大城市都解除了,这个小地方还禁止

成都 发表于 2021-2-2 06:54:53

都不放,把鞭炮厂干倒闭,鞭炮厂是公家的么?

鹿人三千 发表于 2021-2-2 16:19:48

污染环境,别放了。保护地球生态是每个有素质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亲一口就跑 发表于 2021-2-2 17:02:58

强烈支持

亲一口就跑 发表于 2021-2-2 17:04:53

强烈支持

fjpclxw 发表于 2021-2-3 12:47:02

亲一口就跑 发表于 2021-2-2 17:04
强烈支持

确实很闹,一个比一个响,半夜三更的还在那玩。限制时间,地点,很好。

城浦平南 发表于 2021-2-6 16:09:51

没有必要一刀切。其实可以规范统一一个地方和时间段来放,毕竟这个是过年的一个传统习俗,爆竹声中除旧岁吗。如果全都取消了,年味就越来越淡了!安全注意好久可以了,大家说是吗?

仙楼 发表于 2021-2-6 20:55:38

支持!早就该破除这个陋习了。:42:

fjpclxw 发表于 2021-2-7 09:37:09

城浦平南 发表于 2021-2-6 16:09
没有必要一刀切。其实可以规范统一一个地方和时间段来放,毕竟这个是过年的一个传统习俗,爆竹声中除旧岁吗 ...

限定时间,限定地点,大人陪同,安全的情况下,是允许的。年味吗!但有些人半夜三更的,一个比一个响的放就不应该了。

fjpclxw 发表于 2021-2-8 10:42:15

仙楼 发表于 2021-2-6 20:55
支持!早就该破除这个陋习了。

陋习谈不上,但不要影响他人。限定时间,限定地点。

波浪流水 发表于 2021-2-11 22:22:17

怎么禁好像也没用,烟雾满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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