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少数民族 补助款明细项目的通知
石陂镇财政所、永兴镇财政所:根据省财政厅、民宗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闽财行指1号)和省民宗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的通知》(闽民宗1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省级少数民族扶贫资金15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社会事业建设资金10万元,款列“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用于民族工作的支出。请石陂镇村溪村和永兴镇肖家村组织好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附件:2021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明细项目表浦城县财政局 浦城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1年3月11日
附件
2021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明细项目表 单位:万元
序号村名项目金额备注
1石陂镇村溪村村溪村古井岭、塘源自然村自来水修复15其他扶贫资金
2永兴镇肖家村畲族文化项目建设10社会事业建设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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