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111 发表于 2021-4-8 11:37:24

仙阳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村委会: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7号)精神和《浦城县财政局 浦城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浦财农指〔2020〕157号),现将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万元下达给你们,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20万元(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1.抓好资金监管:一要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和《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7号)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二要要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
三要强化项目精准带贫减贫机制,完善资金使用方式,加强风险防控,切实纠正简单发钱发物的做法;
四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五要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村集体经济等项目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扶贫项目持续发挥效益。2.明确工作要求:一是资金必须在60天内,将资金拨付到人到户到项目点,拨付资金时需在支票摘要栏填写财政监管码:CZJG040040040,并将资金安排文件和拨款凭证报送县扶贫办;二是要按照《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7〕63号)要求,组织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三是要及时将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安排表  
仙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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