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城县享受人才购房补助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17〕20号)相关规定,经县委人才办牵头复审,本次以下8位同志符合享受购房补助条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9日。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接待(来信投递)股室:浦城县委组织部人才股(人才办),联系电话:0599—2822070。
附件:浦城县享受人才购房补助对象名单
中共浦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附件
浦城县享受人才购房补助对象名单
序号姓名全日制学历工作单位
(乡镇/企业)毕业
时间不动产证办证时间一次性补贴金额(万元)备注
1周祥本科浦城县管厝乡人民政府2017.062022.04.255
2钱曦本科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2017.062022.05.195
3邱远红大专浦城县古楼卫生院2017.062022.01.135紧缺急需专业
4陈梦灵本科浦城县盘亭中心小学2018.062022.05.205
5崔红娟本科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062022.04.295
6季昌君本科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陂信用社2017.072022.06.245
7李毓伟本科浦城县九牧镇人民政府2018.062022.06.105
8李相杰本科浦城县盘亭乡人民政府2018.062022.07.265
注:以上人员为2022年5月-2022年8月的申请对象。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