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浦城县委第四轮第二批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5月4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对县卫生健康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利局开展巡察。组 别县委巡察一组县委巡察二组县委巡察三组
被巡察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利局
巡察组负责人组长:付让兴副组长:方华组长:陈寿峰副组长:黄有清组长:季敬平副组长:温新开
进驻巡察时间2023年5月4日起约30日2023年5月4日起约30日2023年5月4日起约30日
值班电话及举报箱设置地址18960635653/0599-2839733(8:00-17:30)举报箱设置地址:浦城县仙楼下9号县卫健局大门外墙左侧18960632082/0599-2842660(8:00-17:30)举报箱设置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477号县城市管理局大门左侧18960632903/0599-2889179(8:00-17:30)举报箱设置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15号县水利局大门左侧
通信地址浦城县A013号邮政信箱(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91-7号右侧墙面)浦城县A014号邮政信箱(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91-7号左侧墙面)
浦城县A015号邮政信箱(浦城县工业路66号)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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