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森 发表于 2015-6-4 13:28:09

福建浦城县检察院出台《案件线索管理规定》

本报讯(陈金英 杨建忠)福建省浦城县检察院近日出台《案件线索管理规定》,实行案件线索月清理、线索办理季通报制度,推行线索反馈期限前移机制,将实名举报答复时限由30日缩短为20日。针对线索回复不及时的问题,该院控申部门在发催办函的同时,将承办人及案件到期日期报送检务督察部门跟踪督察。
(原标题:福建浦城县检察院出台《案件线索管理规定》)

永恒的誓言 发表于 2015-6-4 13: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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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杨 发表于 2015-6-4 14:09:22

永恒的誓言 发表于 2015-6-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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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杨 发表于 2015-6-4 14: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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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点秀 发表于 2015-6-4 14: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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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jiamm 发表于 2015-6-4 2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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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g 发表于 2015-6-12 09: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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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普照 发表于 2015-6-17 15:29:54

松林钟声 发表于 2015-6-17 15: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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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丹_Jad5i 发表于 2015-6-18 14:59:27

给力

一如既往 发表于 2015-6-18 19:48:16

检察院好样的,人民百姓支持你

松林钟声 发表于 2015-6-24 15:48:45

一如既往 发表于 2015-6-18 19:48
检察院好样的,人民百姓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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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既往 发表于 2015-7-30 10:22:41

希望有更多的部门出台具体业务细则,百姓办事就方便了

pqr19937031 发表于 2015-7-30 21: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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