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pclxw 发表于 2015-6-12 11:18:05

浦城县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浦政办〔2015〕116号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城县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电〔2015〕65号)精神,县处非办制定了《浦城县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浦城县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电〔2015〕65号)要求,为加大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力度,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定于2015年6月1 曰至8月31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要求
(一)专项整治重点。本次非法集资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以投资理财(P2P)、非融资性担保、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及其他案件高发行业为重点整治行业和领域。
(二)专项整治时间。2015年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三)专项整治方式。各成员单位通过清理整顿、强化监管、警示教育、依法查处等方式,认真做到四个“一”,即:结合本单位职责制定一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警示宣传,组织一次监管自査,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査,确保本次清理整治活动顺利完成。
(四)专项整治目标。化解存量风险,减少增量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二、职责分工
(一)乡镇(街道)职责。各乡镇(街道)是本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统一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部门工作职责。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城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浦政办〔2015〕82号)的职责分工,根据本单位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指导各乡镇(街道)对口工作部门,在6月1 曰至8月31日期间对各乡镇(街道)各行业、各类群体的非法集资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确保达成活动目标。
1.人民银行负责对辖区第三方支付行业、企业的非法集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相关工作职责,重点排查私募股权投资公司、证券业资产管理公司、众筹平台等公司从事非法证券、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集资行为。
2.银监部门负责对各银行业机构信贷资金挪用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行为的监督和认定工作,组织对我县辖内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非法集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同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它处非成员单位做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非法集资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
3.经信部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各 类机构非法集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上述机构利用账外经营、直接向不特定群众吸收资金等方式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非法集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4.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金融稳定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电〔2011〕15号)要求,负责对投资咨询公司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投资咨询公司的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非法集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防止其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等违法违规活动。规范各类广告行为,全面排査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介的广告活动,及时采取措施删除吸收存敖、超范围发放贷款等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5.农业、供销部门应按照《中国银监会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引导规范开展农村信用合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金融稳定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电〔2011〕15号)要求,负责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又称信用合作业务)非法集资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持续规范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禁止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以资金互助名义或信用合作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6.公安部门加大各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负责对各行业主(监)管部门移送的或者群众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介入,妥善处置.并采取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三、其他要求
(一)请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于6月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县处非办(联系电话:2880071,邮箱:cfm2166@163.com)。
(二)请各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分别对本单位主(监)管行业企业的非法集资问题整治活动进行及时总结。
1.《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于6月10日前报送县处非办。
2.每月整治进展情况分别于6月28日、7月28日、8月28日前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县处非办。
3.此次整治活动总结于9月1日报县处非办,内容包括本部门此次非法集资问题整治措施、主要成效、整治的问题。
(三)各乡镇(街道)、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县要认真落实本工作方案要求,此次整治活动纳入2015年各乡镇(街道)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治考评范围。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素昧平生 发表于 2015-6-12 11:22:27

{:soso_e142:}

松林钟声 发表于 2015-6-12 11:25:11

:79:

fjpclxw 发表于 2015-6-12 11:27:55

素昧平生 发表于 2015-6-12 11:22


非法集资,害惨了好多人啊,都是利益驱使。

fjpclxw 发表于 2015-6-12 11:28:25

松林钟声 发表于 2015-6-12 11:25


:79:要加大打击。

ylw6688 发表于 2015-6-12 11:34:25

{:soso_e179:}

探香妈妈 发表于 2015-6-12 12:41:29

南平玩那个什么“入会”,我是听得云里雾里的,这是不是非法集资啊?

春雷 发表于 2015-6-12 19:56:20

.公安部门加大各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负责对各行业主(监)管部门移送的或者群众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介入,妥善处置.并采取措施维护社会稳定。为何浦城工业园区博尓轻纺祝文浦、王丽、曾氏家族非法集资诈骗案件几年都处理不好?浦城县检察院---公安局为何一直在“拉锯”?群众合法权益为何这么久都得不到落实?这种程序走到什么时候?

春雷 发表于 2015-6-12 20:05:06

:79::79:

春雷 发表于 2015-6-12 20:06:52

探香妈妈 发表于 2015-6-12 12:41
南平玩那个什么“入会”,我是听得云里雾里的,这是不是非法集资啊?

浦城县城关谁在玩?

春雷 发表于 2015-6-12 20:08:30

顶!顶!!顶!!!!

探香妈妈 发表于 2015-6-12 20:10:57

春雷 发表于 2015-6-12 20:06
浦城县城关谁在玩?

不知道,去年去南平的时候,在车站听到那些阿姨聊天,什么入会……

素昧平生 发表于 2015-6-13 07:30:26

fjpclxw 发表于 2015-6-12 11:27
非法集资,害惨了好多人啊,都是利益驱使。

贪呗

fjpclxw 发表于 2015-6-13 09:49:17

探香妈妈 发表于 2015-6-12 12:41
南平玩那个什么“入会”,我是听得云里雾里的,这是不是非法集资啊?

性质一样,

fjpclxw 发表于 2015-6-13 09:50:09

探香妈妈 发表于 2015-6-12 20:10
不知道,去年去南平的时候,在车站听到那些阿姨聊天,什么入会……

都是熟人之间转,好多还是亲戚,再一层一层往外转,都想有好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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