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殴打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9: 只要派出所有人,没到轻伤就没事:20: kk.. 发表于 2016-5-18 17:53
只要派出所有人,没到轻伤就没事
到了轻伤也没事,有钱解决一切 这年头还是打赢了也是输,不要跟自己和钱过不去。 每个人都要学习下,打架是要受到处罚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