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普照 发表于 2016-6-21 09:53:29

《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靓你报警去 发表于 2016-6-21 15: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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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人 发表于 2016-6-21 22: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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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信 发表于 2016-6-27 22:06:35

学法了。

ggzx832 发表于 2016-6-27 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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