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普照 发表于 2016-8-23 10:49:27

《治安管理处罚法》——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阿信 发表于 2016-8-26 07:17:10

学法。。

盘江人 发表于 2016-8-30 21:39:21

:111:普法

beng 发表于 2016-9-2 15:09:05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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