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帮助市民识别和掌握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检验我县人防综合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决定于2018年5月13日上午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全县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将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5月13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本县城区及周边范围。 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1.预先警报(发现敌空袭迹象时发出的警报):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发现敌空袭的明显征候时发出的警报):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报知空袭危险己经消除的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通告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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