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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条例》、福建省《气象条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浦城县气象局结合我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将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间:2021年3月 5 日至 6 日。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浦城县渔梁村,临江山下路口,余乐村,布墩村及以其为中心,半径10千米的圆形区域内。
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类型:BL-1型车载式人工增雨火箭。
4.作业要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故障弹药的处理: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或火箭弹残骸,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当地气象局报告,严禁自行拣拾、拆卸和藏匿,以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浦城县气象局办公室电话号码:0599-2831009)
特此公告!
福建省浦城县气象局
2021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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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骑行 发表于 2021-3-6 20:09 东西都发霉了,还打!
红太狼 发表于 2021-3-5 19:13 讨厌,这样下雨骑车都不方便
仙草 发表于 2021-3-8 09:48 就是快过期了,所以要拿出来用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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