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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浦政告〔202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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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 18: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来自 江西赣州
为实施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浦城县马莲河防洪工程及附属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3.125公顷。
2.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马莲河两侧(东起莲塘村居民点,西至浦南高速公路)。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莲塘镇莲塘村、西岩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浦城县马莲河防洪工程及附属工程项目(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为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22日由莲塘镇人民政府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莲塘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本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莲塘镇人民政府提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涉及征地补偿发放及征收土地协议签订等工作,由莲塘镇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组织实施签订。
特此公告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发表于 2023-12-18 14: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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